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现已委托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脱硫废液制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第公示,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脱硫废液制酸项目

项目选址: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一回收作业区北侧

建设内容本项目不新增占地占地面积为7810m2,主要建设预处理平台、焚烧平台、净化平台、转化平台、干吸尾吸电除雾器平台以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对煤气脱硫工序产生的脱硫废液及硫泡沫进行回收及再生利用,年可处理硫酸废液及硫泡沫51100t/a,固体混盐1460t/a项目属于三废治理项目目实施后,年产主产品硫酸33305t/a(以100%H2SO4计),副产品0.7MPa低压蒸汽85120t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联系人:李方剑             联系电话:0412-6733572

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传真: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1)环保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2)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201934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

XXX项目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 名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  址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